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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2014年06月14日 10:06:10 访问量:243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的后果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行。

7、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编辑:李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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