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主任工作职责
2014年06月14日 09:10:07 访问量:509次
政教主任工作职责
1. 主持政教处工作,主管学校德育工作。
2. 根据学校总体目标,提出政教处工作目标。贯彻执行《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校规校纪,负责制订政教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反馈总结。制定和完善教育管理制度。
3. 负责对政教处人员,班主任的定岗定责以及评估、考核、奖惩等工作。
4. 负责对班主任队伍、家长委员会和学生会的建设,维持学校正常秩序的展开以及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5. 负责先进班级评比,三好学生、先进个人及奖学金学生的确定,学生奖惩,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的审核。
6. 负责学校值周、值日工作与学生各项纪律、卫生、出勤等检查评比工作。
7. 负责学生、家长对学校教师的测评和信息反馈工作。
8. 负责管理学校广播、黑板报、墙报、宣传栏等宣传工作。
9. 组织领导学生的军训及创安、保卫、护校工作。
10. 会同团委组织有益学生身心发展的各种社会活动。
11. 主持每周升旗仪式和各种节日纪念活动,指导年级学生大会、班会活动。
12. 指导班主任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组织班主任工作的检查总结和经验交流。
13. 协助校长、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召开家长会,指导班主任写好学生评语。
14. 副主任和政教员协助做好以上工作,并积极做好所分管的工作。
编辑:李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