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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勤、请假制度

2014年06月14日 09:13:07 访问量:296

学生考勤、请假制度

学生在校期间要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凡是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集体活动者,必须持医生或家长证明,办理请假手续或补假手续,凡未请假或过假期者,均以旷课处理;

课间学生因病、因事需外出者,必须有班主任填写的3联假条,第1联交政教处存根,第2联政教处盖章交门卫可出门,第3联家长签字后,返回班主任销假。

在一学期内,学生累计旷课5节,或迟到、早退达5次者,给予警告处分;学生累计旷课10节,或迟到、早退达10次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生累计旷课15节,或迟到、早退达15次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编辑:李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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