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岢岚四中学生管理

岢岚四中学生管理

2014年06月14日 08:50:32 访问量:300

岢岚四中学生管理

凡按有关规定经正常手续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对教师奖惩不公平,有权提出意见。

(二)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

(三)参与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设备和仪器。

(四)在完成规定的学业合格后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学生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尊敬师长,行为文明、规范,友学同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情操和行为习惯。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能力,勇于创新,立志成才。

(四)关心班级,自信、自律、自理、自强,做文明人。

(五)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与行为。

(六)维护学校声誉,用实际行动为学校增添光彩。

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教育中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服务的重要力量,要配合党组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为学校赢得荣誉,有杰出成绩的学生予以重奖。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业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学校对在校学生的安全负责。对于超出国家、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允许范围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学生自已承担。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资助,帮助其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编辑:李艳军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岢岚县第四中学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岢岚县第四中学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