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器材借还制度
1、任课教师在每学期初应填写使用器材安排表,交器材管理室。
2、任课教师将使用器材通知单提前一周填写,交器材管理室,管理人员提前准备好。
3、非本学科教师借用器材,应填写在器材借还登记簿上。
4、外单位借用器材,须持介绍信,归还时要全面检查,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5、对任课教师归还的器材、范画要根据“通知单”或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并把完成情况填写好,若有损坏,按规定赔偿。
6、学生使用器材若有丢失,按规定赔偿。
7、所有器材的借用不应超过规定的时限(器材一般在上课结束后立即归还,范画借阅时间不超过一个月)以保证器材正常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