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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卫制度

2014年06月14日 10:09:06 访问量:719

学校门卫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校门卫制度如下:

一、学生进出大门规定

1、住校生在校其间,一律不准私出校门。

2、走读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出入,要凭学校发放的出入证进出校门。原则上早上只进不出,中午不进不出,晚上只出不进。

3、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出校门,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回学校。

4、学生翻越围墙进校门,一律按违纪进行处分。

二、学生家长来校看望学生有关规定

1、住校生家长来校看望学生时间为星期三下午。

2、学生家长来校找老师联系工作可与门卫联络,家长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学校,更不能进入教学区域。

三、外来人员来访规定

1、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并填好会客单。

2、外访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四、物品进出规定

1、学生及员工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出示有关部门出门证。

2、外单位物品进入校内,严格验看送货单,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span� NyeH�B ��A ze:16.0pt;font-family:仿宋_GB2312;mso-hansi-font-family:仿宋_GB2312; mso-bidi-font-family:仿宋_GB2312'>十一、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二、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十三、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十四、学生及家长违反学校制定的禁乘报废车辆相关规定,乘坐报废车辆,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责任。

十五、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十六、对于以上各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赔偿、暂缓进职、不进职、职称缓聘、不聘、报上级批准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李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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