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校门卫制度如下:
一、学生进出大门规定
1、住校生在校其间,一律不准私出校门。
2、走读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出入,要凭学校发放的出入证进出校门。原则上早上只进不出,中午不进不出,晚上只出不进。
3、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出校门,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回学校。
4、学生翻越围墙进校门,一律按违纪进行处分。
二、学生家长来校看望学生有关规定
1、住校生家长来校看望学生时间为星期三下午。
2、学生家长来校找老师联系工作可与门卫联络,家长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学校,更不能进入教学区域。
三、外来人员来访规定
1、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并填好会客单。
2、外访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四、物品进出规定
1、学生及员工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出示有关部门出门证。
十二、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十三、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十四、学生及家长违反学校制定的禁乘报废车辆相关规定,乘坐报废车辆,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责任。
十五、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