岢岚县第四中学对流动人口服务的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流动人口管理,组织好、实施好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管理服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县会议和文件精神为指导,根据岢岚县教育局教育系统对流动人口服务的管理办法的文件为依据,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工作方针,坚持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推进流动人口入学管理服务工作。
二、管理服务原则
(一)直系子女原则。即入学学生必须是在岢岚县务工的非岢岚户籍的外来人员直系子女。
(二)有效证件原则。即流动人口子女到我校就读,需提供“三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三证”指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务工证明(企业证明或体现务工关系的工资表、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户口簿要能体现亲子关系。
(三)分类管理原则。
1、具备流动人口子女条件的学生,学校给予接纳并视同本地学生进行管理。
2、具备我校学籍的流动人口子女要求转往其他学校就读,需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视同本地学生进行管理。
3、今后新进入我校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其父母一方必须在我县务工半年以上,同时提供“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务工证明”,并出具证明其亲子关系的户口簿。
三、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流动人口入学管理服务工作,力争做到使来我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能人人入学的目标。
(一)妥善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
(二)流动人口入学情况得到进一步澄清,全面落实外来工子女学生的登记办证录入、实时核查,确保外来工子女的入学率达100%。
(三)外来工子女入学管理服务工作保障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确立。
(四)以外来工子女学生信息库为基础,建立完善外来工子女学生综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四、工作措施
一、从思想上、行动上、措施上与上级保持一致,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高度重视,经常深入指导,督促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深化工作措施,做到管理服务并重,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免费提供入学信息和相关服务,及时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子女合法权益的事情,坚决杜绝对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乱收费现象。
四、加大宣传力度,确立正确舆论导向,各班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流动人口入学管理服务工作始终,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宣传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服务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