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1、 教研室是在学校分管领导指导下,对学校教育科研进行组织、管理、指导并承担一定研究任务的职能部门,在业务上接受市教科所、区教研室的指导。
2、根据学校的办学目标,制定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短期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3、建立健全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包括课题管理制度、教师学习、研究制度,教育科研工作的评估和激励制度等。
4、对教育科研课题进行管理。参与学校重大课题方案的制定、实施、研究;与上级科研机构共同管理校级以上课题;负责校内其它课题的审批、立项、过程管理及结题验收工作。
5、对学校多种形式的教育科研活动进行指导。
6、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及教育科研知识,选编并向教师提供或推荐有关资料。
7、组织校办各类教改研讨会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参与校际间各种学术交流研讨活动。
8、协助学校开展教育科研成果的评选活动。
9、引进校外教育教学先进经验和科研成果,总结推广优秀教育教学经验和科研成果。
10、做好教师职称聘评工作,协助校长办做好教师评优评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