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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器材借还赔偿制度

2014年06月14日 09:41:18 访问量:338

音乐器材借还赔偿制度

1. 借用器材,必须填写音乐器材使用登记册。

2.非有关教学实验,一律不得借用音乐器材。

3.外校借器材,必须由管理人员同意,学校领导签字,方可借出,但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

4. 器材使用完毕,及时归还器材,管理人员对归还的器材,必须逐件核查,若发现问题,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5. 如因使用不当致使所借音乐器材不能正常使用者,必须按照价赔偿。

6. 对故意损坏音乐器材者,除照价赔偿外,另对使用者处以加倍罚款。

7. 管理人员每学期向学校领导汇报一次工作。

编辑:李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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