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2014年06月14日 09:15:57 访问量:349次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岢岚四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 提高警惕,预防事故、灾害发生,进出宿舍必须有学生证件,服从值班警卫人员管理。
2. 学校由“教务处”和“学生会”具体负责学生宿舍卫生,纪律管理、检查、考核和服务工作。
3. 舍长是宿舍第一线管理者,肩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重任,应坚守岗位,尽心尽责,具体执行有关卫生、纪律条例。
4. 宿舍不准留宿他人 (包括亲友)。
5. 公寓内要保持安静,按时作息,严禁打闹、喝酒、滋事、高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6. 实行卫生值日制度,搞好宿舍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经常保持宿舍整齐、清洁、内务军事化。不准在墙上乱写乱画。严禁随意倒污水、剩菜、饭、垃圾,应倒入规定地点。
7. 为方便学生学习和休息,宿舍配置的公物,住宿学生均有使用权和管理权,都应爱护公共财物。
8. 注意防火、防盗、触电。贵重物品本人应妥善保管。现金要存人银行,室内无人要锁好门、关好窗。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或使用电器设备等。
9. 宿舍内的公物要登记造册,学生和班主任均有管理责任定期复查使用情况,总务部有权合理调配公物。
10. 对公物因使用、保管不善,损坏和丢失的,应按有关规定上交罚款,对责任不清者要集体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11. 学生毕业时,管理人员要对宿舍公物按原始记录进行验收,合格签发验收单,否则学校不予办理毕(结)业手续,不予领发证书。
12. 节约用水、用电,随开随关,不得浪费水、电。
13. 宿舍不得自行调换或增减室内设备。住宿由总务部人员统一安排、调配。
14. 除节假日外,住校生因病,因事需要在外住宿者,应向班主任请假。
15. 宿舍每天早5:30开门,晚10:00锁门,男女学生严禁互窜宿舍,以防止偷窃或流氓混入破坏。
16. 宿舍内严禁经商和搞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17. 对有违反上列规定者,任何人有权劝阻,政教处有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或移送公安部门。
编辑:李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