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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2014年06月14日 09:51:36 访问量:309

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1、财务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会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殊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财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务室,非财务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财务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编辑:李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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