岢岚四中学校职能部门
学校设副校长2人,在校长领导下分管学校教学、总务后勤、德育安全等工作。下设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政教处具体负责对班级的管理、学生的一日常规和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教导处具体负责整个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包括教科研、教学常规、实验、电教等方面。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全方位为教学服务。各处室要各司其责,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有序地开展工作,工作中要做到三点:一是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二是工作要有主动性,三是工作要有特色。各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由学校考察审核后由校长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