岢岚县第四中学教师生活制度
学校实行蹲班制,不迟到,不早退,上午第一节无课教师在8:30前到校,中午无课教师可在11:20分后离校,下午第一节无课教师在14:00前到校,下午无自习教师可在18:00分后离校。
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拖堂,教师要在上课前一分钟到教室门前,按课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中途不得离开教室,因公或因私不能上课,由教导处安排,上课时间不会私客,不接电话。
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坚持学习、备课、批改、研究工作,不得离校上街,不到他人办公室闲谈,更不准下棋、打扑克、酗酒、干私活、网聊等。
早操、课间操、活动课,班主任、科任教师都要跟班,体育教师、值周教师、班主任负责组织全校的早操和课间操,以及大型体育活动。
热爱学生,关心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歧视,刁难,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集体开会学习,教研活动,要按时到位,做好笔记,讨论积极发言,不得迟到、早退,要遵守会场秩序。
不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给学生订购资料、书本等物品,更不准擅自向学生收费。
妥善保管学校发给个人的图书资料和其它物品,不得外借丢失,借用学校的仪器、图书等要办理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损坏或丢失要自觉赔偿。
同志之间工作上要互相配合,互相合作,生活上要互相帮助。
举止言谈讲究文明,穿戴整洁大方,注意仪表,时时为学生做好表率。
保持办公室、宿舍的整洁卫生,住校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晚上外出办事必须在十点以前归校。
学校不允许教师使用大功率电器,如必须使用须经申请批准后交纳一定费用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