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各班各宿舍要推选室长一名,生活教师直接面对室长询查,室长要配合生活教师、管理人员,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2、各宿舍必须爱护公共设施(床铺,窗帘,清扫工具)损坏要照价赔偿。
3、按时起床,在上课、自习、做操、劳动或其它集体活动时不许在寝室逗留,也不允许在楼道逗留。
4、按时就寝,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听收音机、录音机,以免影响本人或他人休息。
5、不准敲打暖气片、床、窗、脸盆、饭盒等。
6、不准上下铺之间互相嬉戏,不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踢球等。更不准在楼道内进行各项体育活动。
7、进出宿舍门要轻开、轻闭,敲门要轻声。午休期间各宿舍都不准上栓、上锁便于生活教师检查。
8、搞好宿舍内外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打扫宿舍,整理内务,保持清洁,不准乱放用品,不准乱抛瓜籽皮、果皮、废纸等脏物,不准向室内、走廊、楼下乱泼倒污水。
同时:(1)不准往下水池内到剩饭,扔塑料袋、果皮之类的东西。
(2)特别强调:各宿舍值日生要在上课之前,把自己所在的宿舍打扫干净。
(3)严禁在楼内大小便,严禁在楼近旁大小便。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9、不准在墙壁上写画,定钉子,私接电源、张贴画幅。
10、寝室定时上锁,落锁期间不准采用任何形式非法入内,不允许翻窗入室,寝室内不得留客过夜,注意安全,严防事故。
11、不准私自移动床位,如发现室内设施有问题者立即向生活老师报告。
12、住校生向生活老师、班主任、政教处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在外留宿。
13、数额较大的钱票或贵重物品,可交老师管理,不准在宿舍存放,否则后果自负。
14、自重自爱,讲究秩序,不准乱窜宿舍,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向其他同学勒索钱物,一经发现立即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