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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培训制度

2014年06月14日 08:35:04 访问量:313

学校教师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教师的师德修养水平;理解并初步掌握课程标准;形成教育教学能力;提高教师对学校教育理念和教育文化的认同度,尽快融入学校的教育文化。

二、培训对象

全体教师

三、培训形式

教务处、政教处处、教研室集中指导和教研组“以老带新”个别指导相结合;交流座谈与个体自学感悟相结合,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四、培训内容

1、师德修养培训:着眼于加强教师对当代教师职业、教师师德规范、教师职业素质的认识,确立敬业爱岗、为教育事业奉献聪明才智的正确思想。

2、教学常规培训:着眼于使教师明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流程、规范、要求和教师的基本职责,规范新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

3、教学技能培训:着眼于培养新教师将理论运用于实践和掌握教学基本功的能力,进行备课、说课方法的训练。

五、基本做法与要求:

1、对教师的培训坚持政治、业务两手抓,把政治思想教育和师德教育放在首位,提高教师的敬业、爱岗精神和教育教学能力。

2、为年轻教师配备一名师德高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在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对年轻教师教师进行传、帮、带,具体指导年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年轻教师在培训期听指导教师示范课不少于30节,并写出听课感想;指导教师听年轻教师课不少于10节,并要对所听的课给予点评指导。

3、学校利用星期六的时间组织年轻教师进行集中学习培训,使其在短时间内按照课程标准要求进行课堂教学,初步掌握备课、上课、作业(布置、批改、检查)辅导、考试等教学常规工作,养成自觉钻研业务的良好习惯。

4、年轻教师要制定好个人计划,根据学习的内容,写好学习笔记,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理论水平。

5、全体教师要加强钢笔字、粉笔字、简笔画、普通话、计算机运用等教学基本功的训练,尽快掌握教育教学工作所必备的各项技能。

六、培训考核验收

教师培训考核验收工作由教务处、教研室、学校共同进行。考查考核内容侧重于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和课堂教学效果等方面。集中培训期间的考核采用案例分析、笔记、总结并结合出勤、作业等方式进行。分散实践培训的考核,采用上汇报课,编写教案、检查读书笔记等方式进行。

考核验收的内容及负责部门:

1、理论学习考试。由教研室负责。

2、新教师与指导教师听课情况。由教务处协同级部进行检查。

3、新教师汇报课、教师基本功比赛。由教务处、教研室负责。

4、培训学习总结、教案、读书笔记、教育教学心得体会各1篇。由教务处负责

编辑:李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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