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本研训工作制度
1、校长是校本研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树立“科研兴校,质量举校”的办学理念,确立解决本校实际问题的教科研专题,探索创新研训形式,亲自参加研训活动,教导主任、科组长每月听课并坚持参加一个学科的研训活动,为教师参与研训创造条件,努力把学校建设成学习型组织。
2、健全学校内部研训机构,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校本研训领导小组,建立校领导、教导处、教研组三级教研管理机构,由教导处组织实施。
3、负责全校的研训流程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教师的研训指导和管理,及时检查各项教研工作进展及效果,组织研训工作交流,做好总结和推广工作。
4、认真落实省、市校本研训的文件精神,全面制定学校校本研训制度与规划,切实组织好教师的培训工作,支持优秀教师参加多层次进修,做好骨干教师的外培工作,做好新教师的内培工作,组织好全体教师分期分批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
5、建立促进校本研训制度的教师评价机制。创设有利于教师积极主动参与校本教研活动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尊重和保护教师进行多种形式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教师的职业道德观念,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