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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堂表现评价制度

2014年06月14日 08:40:00 访问量:330

学生课堂表现评价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学生自学能力,教给学生一套有效的学习方法,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向课堂教学效益要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岢岚县第四中学学生课堂表现评价表

 

 

 

 

姓名

A

(100)

B

85分)

C

60分)

D

10分)

自我评价

同学评价

教师评价

精神饱满,注意力高度集中,高效参与课堂教学活动。

认真听讲,积极主动参与课堂教学活动。

能参与课堂教学活动。

坐姿不端正,经常开小差,交头接耳,不认真听讲。

 

 

 

 

合作能力强,能提出有创造性的见解。

善于与人合作,虚心听取别人意见,能积极表达自己的想法,态度认真、端正。

能与人合作,能听取别人意见并参与讨论。

缺乏与人合作的精神,难以听取别人意见,极少参与讨论。

 

 

 

 

普通话标准流利,积极发言,大胆质疑,表述准确精彩。

普通话标准,积极举手发言,能有条理表达自己的想法。

使用普通话,能举手发言,能表达自己的想法。

不使用普通话,不敢提出和别人不同的问题,不敢尝试表达自己的想法。

 

 

 

作业独立完成,书写规范,质量高。

作业能独立完成,书写基本规范。

独立完成作业,字迹工整。

不能独立完成作业,书写不规范。

 

 

 

具有创造性思维,能用不同的方法解决问题。

能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

能用老师提供的方法解决问题,有一定的思考能力和创造性。

思考能力差,缺乏创造性,不能独立解决问题。

 

 

 

我这样评价自己:

同学眼里的我:

老师的话:

注:1.本评价表针对学生课堂表现情况作评价
    2.
本评价分为定性评价部分和定量评价部分。
    3.
定量评价部分总分为100分,最后取值为教师评、同学评分数按比例取平均值;
    4.
定性评价部分分为“我这样评价自己”、“同学眼里的我”和“老师的话”,都是针对被评者作概括性描述和建议,以帮助被评学生的改进与提高。
编辑:李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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