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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互听互评制度

2014年06月14日 08:40:34 访问量:308

教师互听互评制度

为了推动我校教研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形成以老带新、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相互促进的教学氛围,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激励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从而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互听互评制度:

一、工作3年以上的教师每星期听课不少于1节,工作不到3年的教师每周不少于2节。

二、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星期听课不少于2节,年级分管领导、教务处领导、政教处领导、每星期期不少于2节。

三、听课前一定要先了解教材内容要求,听课过程有记录,要标明听课日期、授课人、教学班级、教学课题、学活动过程等,要有课堂评价或教学建议。校级公开课、示范课等要有组内评课,备课组内公开课要在集体备课时做必要评析。

四、听课时,要遵守听课纪律,听课教师要提前两分钟进入教室,不讲话,不走动。不迟到,不早退,不吸烟,不交谈议论。上下课应与学生一齐起立,以示对执行者的尊重。

五、听课要视听结合,手脑并用,认真思考,课后能坦诚交换意见,加以探讨。并能结合自己对本节课的理解与被听人员坦诚交换意见,以达到帮助同事、提高自己的效果。

六、班主任尽可能多听本班课,任课教师以本科为主,鼓励听跨学科听课。

七、青年教师要多听课,特别是多听每学年的的汇报课、公开课、示范课。

八、去听课,原则上应该先调好自己的课程,不能因听课而耽误同学们的学习。

九、严禁实际未听课却有听课记载的现象,发现作旷课一节课处理。

编辑:李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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