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辅导制度
1、坚持个别辅导与全面辅导相结合,课内辅导与课外辅导相结合的原则。
2、课后要根据学生接受情况,对“学困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及时辅导,并给予更多的理解与关爱,力争“学困生”不掉队。
3、辅导能从实际出发,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因材施教。能分析差因、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并注重方法的传授、能力的培养和积极性的调动。
4、分类辅导,分层教学,采取“手拉手”、“一帮一”的结对子形式,划分学习小组。每名教师至少辅导五名“学困生”,不断提高“学困生”的学习成绩。
5、任课教师要经常与家长取得联系,沟通学生学习情况,共同配合,加大对“学困生”的辅导、教育力度。
6、辅导教师要及时填写辅导记录,写明时间、地点、内容、效果等。学年组长两周检查一次教师辅导情况,教导处每月检查一次,并进行量化考核。
7、在每次月考后,任课教师要及时将“学困生”分类排队,对进步较大的学生给予鼓励表扬,对退步的学生要及时查找原因,给予正面引导,努力在下次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8、每学期末学校要将辅导情况进行考核汇总,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之中。
9早饭前,应让学生读书(以语文、外语为主,初一年级尤其要读外语);但要善于运用竞赛、督促、检查等方式,调动学生读书的积极性,引导学生有针对性地、有目的地读读、背背
。
10、自习,教师不得讲课,应让学生自习,吃“自助餐” ,更正做错的作业,教师随时批改,并作必要的辅导,优秀学生可看课外书籍、预习明天的功课或练习竞赛一类的拔高题
。
11、课间,学生不得做作业,教师一般不辅导学生。即使有特殊情况,与学生谈话,时间也不宜长,以免影响学生上好下一节课。
12、教师辅导必须循循善诱,诲人不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