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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规则

2014年06月14日 09:46:26 访问量:291

图书借阅规则

1、本馆图书实行开架借阅,本校师生在库内可自行选书。

2、借书一律凭借书证,并遵照如下程序:

A、凭学生证换取代书板,领取代书板后方可进入书库。

B、选书要用代书板,即从架上取书时要将代书板放入取书处,决定不借时书要放回原处,取出代书板再行选择。

C、选好书后,用代书板换回借书证,将书及借书证一并交给管理员,用代书板换回学生证,再领取所借之书。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给他人使用,如有冒用,借书证即以扣留,听候处理。

4、借书证遗失,应立即到本馆挂失,办理补证手续,补办期间停止借书。

5、借书数量累计限为:教师每人10本,职工每人5本,学生每人2(其中Ⅰ文学类一本)。借书期限:教学用书教师六个月,学生一个月(必要时可续借一次);Ⅰ文学类图书一个月。

6、图收借出时,请查看有无破损、缺页,查难磁条和条形码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
编辑:李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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