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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社会评价学校工作制度

2014年06月14日 09:03:37 访问量:336

家长社会评价学校工作制度

学校的发展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其中更离不开家长的配合。为加强家校合作,开放办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学校管理,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的育人合力,培养合格人才,提高办学质量,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家校沟通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新学期开始成立学校和新年级家长委员会,学生和家长将参与对学校、教师的评价,其结果将成为教师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

三、大力推进家长委员会制度,设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让家长真正成为学校管理的参与者,学校日常管理和重大事项不仅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而且要授予家长委员会参与决策的权力。

四、每学期组织两次家长会,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五、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为三年,每学年适当改选,可连选取连任。学生毕业、转学离校的学生家长,其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委员身份自动取消;主任委员子女在任期内离校的,要提前两周提出辞呈,由常务委员会推选一名副主任委员代理,主持常务工作。

六、家长委员会成员要充分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与学校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遭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编辑:李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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