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

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

2014年06月14日 09:03:53 访问量:283

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
严格控制学生用书,学生统一使用市教育局教材审定委员会规定的书目。不滥订、滥用非教科书类书籍、复习资料等,订书由教导主任负责,主管校长审批。

二、严格执行教委规定,控制学生作业量。做到作业适量,层次清楚。

三、作业也要少而精。严禁留大量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严禁让学生抄试卷;严禁给家长留作业。

四、各班要认真填写“教室日志”,班主任要坚持每天查看并签字。发现当日课业负担过重,要主动协调核减。教导处每周查看一次,发现多次作业量过重的学科,由教导主任调查,并纳入教师评估考核之中。

五、教师应备好课,上好课。努力做到“功在课前,效在课上”。向四十五分钟要质量。

六、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不准以学生考试成绩排列教师、学生的名次。

七、严禁教师以任课班级的学生为对象,搞有偿家教。

八、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市、县教育局批准的各项竞赛活动。

九、加大对“减负”工作的监督力度,向家长公开学校电话,对家长投诉的问题,件件查实,对违反者追究责任,纳入对教师的考评。
编辑:李艳军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岢岚县第四中学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岢岚县第四中学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