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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跟踪督察制度

2014年06月14日 08:37:17 访问量:315

教学跟踪督察制度

为强化学校教学工作管理,进一步抓好各种规章制度及各项常规工作的有效落实,学校决定实行教学跟踪督察制度,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便于学校经常性地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一、督察要求:

校长、分管校长、教导处应深入教师、深入课堂、深入学生,掌握学校教学工作的第一手材料,进一步完善教学常规管理体系。

二、督察形式:

形成每天巡课、校内调研(教师备课、作业批改、以及教书育人情况)等形式的督察制度。

三、督察内容:

1、每周抽查学校各项教学工作计划、个人教学计划、班级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2、督察执行课程计划情况。

3、督察执行教学进度情况。

4、督察教师集体备课、备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与帮扶学困生及单元检测情况。

5、督察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听课)。

6、督察教师参加教研、示范课、公开课情况。

7、督察教学仪器使用、图书借阅情况。

8、督察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执行情况。

四、督察评价:

根据每周督察情况,在学期结束的综合考评中予以适当量化计分。
编辑:李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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