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岢岚四中“教学能手”评选制度

2014年06月14日 08:33:30 访问量:351

岢岚四中“教学能手”评选制度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龄原则上48年。

3.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较好地完成培训任务,每年培训不少于48学时。

4.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能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手段,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其他管理工作不少于3年,所带的班级或课外活动小组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本人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5.从事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至少获得一次“优秀”。

6.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在学科教学中经过一个循环教学或在毕业班任教一年以上。教育思想正确,具有创新精神,所任学科学生无过重课业负担,教学效果显著。在校际之间开设过公开课、示范课或实验课,并获得好评:或在基本功竞赛、评优课活动中获校一等奖以上奖励。

7.有较强的教科研意识和能力,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总结。

8.近五年内在区级刊物及以上发表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文章2篇,或在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案例设计中获一等奖以上1篇或二等奖2篇。

9.课堂教学能力达到优秀等级。

编辑:李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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